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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荒山荒坡长期闲置,现如今成了光伏发电基地,我们每年能领到7000多元的土地租赁费呢。”近日,面对前来监督检查的甘肃省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和永靖县纪委监委乡村振兴重点项目专项督查组干部,三条岘乡塔什堡村村民杨茂虎高兴地分享着收入情况。
作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永靖县利用境内光热资源富集优势,先后投资12.53亿元实施光伏发电项目,累计发电2.49亿度,12个乡镇9115户群众收益资金1.23亿元,实现了在家门口务工挣钱的美好愿望。
甘肃省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积极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把23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作为重点,紧盯责任落实、项目落地、资金安全等重点,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保障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
“有的县区在一些专项治理中存在‘隔靴搔痒’‘浅尝辄止’问题;个别纪检监察机关与行业主管部门监督协作不到位,对部分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情况监督不力,存在项目实施缓慢、设施闲置浪费等问题……”甘肃省纪委监委日前专门就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区过渡期专项监督工作情况下发通报,点名道姓、直指问题、督促整改。省纪委监委拧紧“责任链”,建立重点帮扶县专项监督台账,梳理责任和任务清单,深化运用“谈督巡问”、考核评价等进一步强化过渡期专项监督的8项措施,明确要求23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党委书记年底向省纪委监委报告本人履行政治责任、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凝聚乡村振兴监督工作合力,甘肃省纪委监委完善以市州纪委监委、县区纪委监委、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纵向四级”为主干、派驻机构为横向延伸的“纵横交叉”监督网络,着力形成全覆盖监督格局。同时,发挥监督检查室的监督和指导作用,推动“室组”“室组地”协调联动,提升监督执纪执法的协同性整体性。加强与农业农村、民政、审计、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建立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协力抓好乡村振兴专项监督。
“在乡村振兴领域,我们围绕防返贫动态监测、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巩固衔接资金、协作帮扶、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巩固等重点,对各项惠农惠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精准监督。”甘肃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王锦玉介绍。
“部分重点帮扶县区职能部门录入数据不及时,没有资金预审,监督事项、比对规则差异较大,省级职能部门缺乏指导……”近日,甘肃省纪委监委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围绕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和乡村振兴监督信息平台应用落地,组织省民政厅、省残联召开培训座谈会,指出平台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把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纳入今年工作要点,运用信息技术平台,筑牢民生资金保护“安全网”,助力监督下沉落地,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
不久前,通渭县纪委监委组建“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的6个联动协作组,发挥“上对下”监督的组织优势和“面对面”监督的距离优势,对全县18个乡镇和县直部门乡村振兴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集中交叉检查。针对发现的碧玉镇在资金管理使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问题,监督检查组当面反馈,要求立行立改。环县纪委监委探索实施对村级“三资”开展提级监督,起底清查全县251个村“三资”情况,督促县经管局提级监管37个资金规模达到50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督促审计部门对集体资金体量大的重点村和村民小组开展提级审计,对发现的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监委提级办理。
“我们将坚持严的基调、采取严的措施大力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督促纠正思路不清、谋划不够等‘不会干’,防范政绩观错位、急躁冒进‘盲目干’等问题。”甘肃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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