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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3月9日下发关于清新环境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问询函指出,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7.2亿元投入达州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雅安循环经济固废综合处置项目、新疆金派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等5个募投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达州项目、雅安项目及新疆项目的预计毛利率分别为29.19%、40.33%和29.23%,雅安项目等项目实施主体为非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将不按比例出资。达州项目剩余7,786.00平方米土地拟通过有偿划拨方式取得。发行人及部分子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再生资源回收业备案登记证等将于2023年11月11日到期。
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具备同时实施多个项目的资金及实施能力,公司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的具体解决方式;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认定为资本性支出的原因,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募投项目的合同签订及建设进展情况,结合募投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规划,合同关于定价方式、供应量(如是否含保底量)等主要条款、相关特许经营权情况等,说明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谨慎性,达州项目、雅安项目及新疆项目预计毛利率相差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非全资子公司的,结合其他股东的背景、在子公司或相关项目的作用说明其他股东不同比例出资的原因,是否侵害上市公司利益,公司为保障上市公司利益拟采取的措施;达州项目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部分用地的用途,取得剩余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具体安排、进展,是否存在无法取得或无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风险,是否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部分项目拿到的备案批复时间较早,进展缓慢的原因,相关批复及效益测算是否仍有效;公司、子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否存在生产资质需变更或重新申请的情形,是否会影响公司业务开展或募投项目的实施。
此外,问询函还要求公司说明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具体情况及其形成背景,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是否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发行人的解决措施及时间安排;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是否新增同业竞争,新增同业竞争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做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同业竞争承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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